我们无疑已置身于一个“快递社会”,每天数以亿计的快递包裹飞奔在路上。在这些数量庞大的包裹中,内含剧毒的“致命快递”、夹带假发票的“逃税快递”、藏匿毒品的“冰毒快递”藏身其中,不时露馅,防不胜防。当非实名的快递方式屡屡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,“实名制”呼声也日渐高涨。 致命快递、逃税快递、冰毒快递等等非法快递造成的社会危害已经不容置疑,的确该治一治了。实施“实名制”当然是治理非法快递的好办法。但是如果没有其他制度相配合,仅仅依靠实名制可能收效甚微。
任何制度的执行都需要执行主体。如果制度执行主体对制度本身就比较排斥,那这个制度执行过程必然打折扣。实名制的执行主体涉及两个,一个是快递寄件人,另一个是快递企业。由于担心个人信息泄露,快递寄件人不愿意填写个人真实信息。而快递企业为了争夺市场,留住客户,也没有动力去要求寄件人必须填写真实信息。双方都没有动力执行实名制。如果强制实施实名制,双方必然会开动脑筋想法规避。相信一种弄虚作假的手段马上就会出现。“实名制”真的会成为有“名”无“实”的“实名制”。
仔细分析,“实名制”受到排斥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快递企业管理混乱。如果不是快递企业管理混乱,就没有快递员私售寄件人信息的事件发生,进而就不会造成寄件人的疑虑,忌讳填写个人真实信息。如果不是快递企业管理混乱,就不可能出现寄件人随便填写个什么信息就能邮递的情况。
规范快递企业管理,国家要出台统一的规范管理标准。一是快递邮递程序标准。接收、分拣和发送快递时要做哪些方面的检查,用什么仪器检查,检查出问题如何处理等等程序性标准要明确。二是人员管理标准。快递企业员工尤其是快递员该干什么,不该干什么,出现问题如何问责等标准也要明确。三是快递企业责任追究标准。一旦非法快递给收件人造成伤害,该追究快递企业哪些责任也要明确。
如果快递企业管理规范了,那么快递企业的形象也会改善,快递企业的公信力也会提高。非法之徒自然也不敢利用快递行非法之事了。“实名制”即使不实行,非法快递问题也能解决。当然,如果在规范快递企业管理的基础上,再实施“实名制”,效果会更好。双保险嘛!可以肯定,那时再实施“实名制”,阻力要小的多。“实名制”也名至实归。 信息来源:深圳物流公司,深圳货运公司,深圳回程车,深圳物流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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